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是什么
  • 网络
  • 团队介绍
  • 2019-01-31

 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,这些很多人都会弄不清楚到底有哪些区别,我国是个法制社会,但是居民法律的普及率还不高,那么,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是什么?下面小编为您解答。

  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

 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,但存在明显区别。

  1、犯罪动机不同。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、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;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,用聚众闹事的形式,扰乱机关、团体、单位的正常秩序,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,对有关单位、机关、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。

  2、犯罪形式不同。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,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。

  3、客观方面不同。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行为,或者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行为,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行为,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;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交通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  4、犯罪主体不同。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;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。

  以上就是“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”全部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,谢谢阅读。
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