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吉隆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破产财产拍卖公告
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江苏吉隆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下称吉隆宝公司)管理人委托,将于2017年6月17日10时至2017年6月18日10时止(延时除外)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(淘宝网)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(网址:http//sf.taobao.com, 户名: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)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物
吉隆宝公司所有的、位于宿迁市发展大道与汕头路交叉路口西南角的香格里拉花园三期36#、37#楼未售的63套房(含附属配套设施)与38#楼分摊的6326.95㎡土地使用权(面积为评估公司测算数据,最终以规划、国土部门确定为准)。
本次拍卖的上述标的物为在建工程,其中36#、37#楼评估土建及室内安装基本就绪,整体进度达97%(工程进度以施工现场为准),但室外公共部分的水、电、气、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尚未施工;38#已达正负零。
二、起拍价、增价幅度及保证金
起拍价3042.725万元(即评估价4346.75万元的70%),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倍数,保证金150万元。
三、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
有竞买意愿的人,可自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联系管理人了解有关详细情况、查阅有关资料或到施工现场察看实物现状。
管理人: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,值班电话0527-81180008,宿迁市西湖路66号水韵城办公楼11楼。
具体负责人:杨继泽,手机13401866732;办公固话0527-81180114
四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,在拍卖活动结束前,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,将自动延迟5分钟。
五、拍卖方式
设有保留价(即起拍价)的增价拍卖方式,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,方可成交。
六、竞买人基本条件
(1)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。
(2)企业信誉良好、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(3)愿意接受和履行竞买人义务。
(4)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买人,可与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联合竞买。
七、竞买人的义务
(1) 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,竞买成功(即拍卖成交,以下同)后,可以冲抵价款。
(2) 竞买成功后,竞买人须一次性支付拍卖价款,并承担拍卖产生的全部税费。
(3)竞买成功后,竞买人须交纳成交价20%的履约保证金,保证在240日内(从能进场施工之日起算,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)完成36#、37#楼未完全部工程(包括水、电、气、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),并申请竣工验收。
(4)竞买人在36#、37#楼竣工验收后,应履行向购房户(含已售79套房)交房及协助办证义务,并承担出卖人应承担的税费。
(5)竞买人应负责在业主、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。
八、竞买人的权利
(1)竞买成功后,未售63套房由吉隆宝公司网签给竞买人或其指定的人,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,如有税费由竞买人承担。
(2)为方便竞买人办理施工、竣工验收及产权证等手续,尽早解决购房户住房需求,36#、37#楼及其附属工程的续建,允许竞买人以“吉隆宝公司为开发商”的名义在政府部门办理施工、竣工验收、产权证等相关手续,但签订施工合同及其它设定义务的行为须以竞买人自己名义进行。(注:吉隆宝公司《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》有效期至2014年9月13日)
九、竞买人的风险提示
(1)竞买人竞买成功后,必须按期完成36#、37#楼及其附属工程的续建工作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,逾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(具体参照行业惯例由管理人与竞买人协商确定),管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,不足部分由竞买人另行赔付。
(2)36#、37#楼及其附属工程的续建成本,因无法准确评估,评估公司仅给出参考价为502.1万元,实际续建成本无论是否高于参考价,均由竞买人负担。
(3)竞买人需自行办理36#、37#楼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、竣工验收、产权证等有关手续,管理人届时予以积极协助。
(4)竞买人最终能否获利,取决于市场行情和商业判断,投资失败的风险自行承担。
(5)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,竞买人应实地考察确认,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。
(6)竞买成功后,买受人悔拍的,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,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、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、冲抵破产人的债务。
十、根据法律规定,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、拍卖过程中,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。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,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。
十一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,请于当次开拍前两日内与本院联系(限工作日)。
十二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,其起拍价、保证金、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,竞买人参与竞拍,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,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。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,网址:
https://www.taobao.com/market/paimai/sf-helpcenter.php?path=sf-hc-right-content5#q1
十三、依照法释〔2016〕18号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,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《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》,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、网拍竞买号信息。
十四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。温馨提示:因法院工作人员工作繁忙,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,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,敬请谅解!竞买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,可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:400-822-2870。
请竞买人谨慎参拍,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。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,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,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举报监督电话:0527-82963023
法院咨询电话:052782963071
联系人:苗法官
联系地址: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。
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
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