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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的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9-03-01

  诈骗的手段有很多,不同的情况处罚不一样,公司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的?合同诈骗能判缓刑吗?具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?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,欢迎阅读!

  公司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的

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
  1、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;

  2、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;

  3、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,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;

  4、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;

  5、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。

 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如下:

  1、合同诈骗罪“数额较大”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,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;

  2、“数额巨大”,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,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;

  3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,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。

  4、“其他严重情节”,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
  (1)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;

  (2)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;

  (3)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;

  (4)拒绝退赃、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。

  5、“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”,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
  (1)诈骗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,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;

  (2)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;

  (3)诈骗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扶贫、医疗款物等,造成严重后果的;

  (4)挥霍诈骗的财物,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;

  (5)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;

  (6)导致被害人死亡、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
  以上便是关于“公司合同诈骗罪如何判刑,数额标准是怎样的”的相关内容介绍,希望能对您有帮助。

  合同诈骗能判缓刑吗

  1、对于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可以宣告缓刑。

  2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,可以判处缓刑;

  3、数额巨大、有其他严重情节或累犯者,是不能判缓刑;

  4、法律依据:

  1)《刑法》(1997修订) 第七十二条 【适用条件】对于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可以宣告缓刑。

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被判处附加刑,附加刑仍须执行。

  2)《刑法》(1997修订) 第七十四条 【累犯不适用缓刑】对于累犯,不适用缓刑。

  3)《刑法》(1997修订) 第二百二十四条 【合同诈骗罪】有下列情形之一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
  (一)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;

  (二)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;

  (三)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,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;

  (四)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;

  (五)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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