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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怎样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9-09-29

  团伙盗窃罪是盗窃罪的一种,而盗窃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,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。那么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?

       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:

  一、具体盗窃多少会被立案

  (一)公安部下发的《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》对立案标准的规定:

 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,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,均应受理、登记并认真查处。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,立为刑事案件;撬门破窗人室盗窃 的,扒窃的,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,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,均立为刑事案件;明显是惯犯作案或团伙作案的,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 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,也立为刑事案件;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,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,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。

 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,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,立为重大案件;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,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,立为特大案件。

  (二)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下发的《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》对一般、重大、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:

  1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“数额较大”,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。

  2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“数额巨大”,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。

  3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。

  4、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厅(局),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,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,在上述数额幅度内,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 执行的盗窃罪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具体数额标准,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备案。

  二、如何认定盗窃罪

  (一)盗窃数额,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。

  (二)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,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,是盗窃未遂。盗窃未遂,情节严重的,如明确以巨额现款、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,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。

  (三)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,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,应当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,追究刑事责任,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  (四)盗窃的公私财物,既指有形财物,也包括电力、煤气、天然气、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。

  盗用他人长途电话账号、码号造成损失,盗窃他人非法所得,数额较大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。

  (五)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,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;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,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。

  以上就是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解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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